新闻资讯
联系我们

地址: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85号金润国际广场西楼1506室

电话:025-58866358、58933315

传真:025-58867358

邮件:info@bonagrain.com


热点跟踪
您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 / 新闻资讯 / 热点跟踪
关于公布2018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
点击次数:2222  更新时间:2018-06-07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
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3号
(文章来源: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)

     根据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(香港CEPA)及其相关补充协议,现将海关总署制定的《2018年7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》(以下简称原产地标准表,见附件)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  原产地标准表使用简化的货物名称,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。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的范围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(2018年版)中相应税则号列对应的商品范围一致。

  特此公告。

   


Copyright © 2017 南京邦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 版权所有 备案号:苏ICP备17044592号-1   苏公网安备32010502010699     技术支持:雨泽网络